11月7日下午,校纪委在南区办公楼北楼506会议室召开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山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山西师范大学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的二十大代表、校党委书记张晓永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传达了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并对我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部署。他指出,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做到全面系统学习,准确把握“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总体部署,认真谋划好今后一段时期学校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要统筹兼顾,着力抓好清廉学校创建工作,保障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校纪委书记党志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要全面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学校建设、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要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掌握纪言纪语,纪文纪法,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内行里手。
会议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王拥军书记在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的主持讲话和在省管高校纪委书记政治监督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等内容;审议通过了《山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山西师范大学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工作制度》。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